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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剑阁贡米”获颁广元市首个粮油类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证书

3月11日,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向剑阁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颁发了“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”证书,授权该组织的获证产品“剑阁贡米”使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。“剑阁贡米”成为剑阁县首个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,也是广元市首个获证的粮油类产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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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原产地产品是指产品生产周期中,符合绿色环保、低碳节能、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/特性的产品。获得保护的产品可加贴“PEOP”标志,具有可追溯性,同时产品的生态特性能够满足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高端需求,具备更高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。

剑阁县水稻种植已逾三千年,自唐朝成岁贡,至清康乾盛世,其岁贡已达千斗之多。剑阁县年平均气温约15.4℃,年均降水量1039.4毫米,秋冬两季多雾,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328.3小时,冬无严寒、夏无酷暑、雨热同季、光温同步,有利于生产大春作物,是优势稻作区。适宜的土壤条件,清冽的山泉水,充足的光照,孕育出粒粒饱满、色泽圆润的剑阁贡米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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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剑阁县聚焦“藏粮于地、藏粮于技”战略,立足资源禀赋和粮油产业传统优势,勠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,倾心打造“蜀道粮仓”,先后取得国家商品粮食生产基地县、国家粮食生产先进县、全国“平安农机”示范县、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、四川省粮食生产“丰收杯”奖等荣誉称号,全县32万亩优质水稻被整体认证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。

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制度,融合了国际社会对生态产品认定的先进理念和做法,具有标准高、技术强、执行严等特点。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的产品,彰显其在生态性、原产地特性上与同类产品的差异,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对优质高端产品的消费需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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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剑阁贡米”符合绿色环保、低碳节能、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,获颁广元市首个粮油类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证书,将进一步增强全市生态原产地产品的生产能力,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,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,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,培育品牌竞争新优势,增加产品的附加值,增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国际、国内竞争力,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同步提升,也将为剑阁县打造天府粮仓奠定基础,对后期县域农业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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